坟墓迁、移公告
(二次)
因苍南县公安监管中心项目建设,需征收苍南县灵溪镇浦亭片区灵浦村峰底自然村山林土地,征收范围:峰底山(坐北向南地段)东自峰底宫后坡,西至大房山,南自治峰底沿线房屋后,北至峰底后门山顶。经第一次公告至 2021 年 10 月 26 日止,已迁移有主坟墓 39 座,经初步统计,目前尚有 23座坟墓无人认领。
为了顺利推进公安监管中心项目建设,请未及时迁移的坟墓主人在本公告之日起 15 日内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苍南县农商银行卡等有效证件到灵溪镇灵浦村委会办理登记迁坟手续。本次公告后,再逾期不作迁移的,将作为无主坟墓统一迁移处理。
特此公告
灵溪镇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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